为了回馈广大游客,为关心石门栈道风景区的文艺、摄影爱好者搭建创作展示平台,进一步加强互动,推广石门栈道旅游文化,现面向全省征稿,启事如下:
一、稿件内容:主要内容为正面宣传报道石门栈道风景区的文艺作品、新闻、图片、视频等。
二、征稿时间:自2015年2月1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稿对象:陕西省范围内的投稿人
四、稿件要求:文稿需条理清楚,无错字词;图片和视频要清晰完整,突出主题。
五、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稿件电子版发送到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官方邮箱(2779367001@qq.com),或登录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http://www.hzsmzd.com投稿。
2、实物投稿
稿件通过邮局或快递发送至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石门栈道旅游公司 邮编:723003
收信人:石门栈道风景区稿件审核组
六、发表媒体:
稿件经我公司稿件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可在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发表,也可由投稿人自行寻找其他网站或刊物发表,投稿人投稿时需加以注明。
七、稿费及奖励:
1、在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发表的稿件,每篇给予最高70元的稿费;
2、拟在其他网站或刊物发表的稿件,须先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发回投稿人自行发表。我公司将根据发表媒体的影响力及稿件的字数不同,每篇给予最高800元的奖励。
八、注意事项:
1、未经我公司稿件审核组审核通过的稿件,不计发稿费或奖金。
2、同一作者相同或相似的稿件在多个媒体发表的,按首次发表的标准支付一次稿费或奖金。
3、投稿人须确保稿件无任何侵权行为,否则,所有责任自负。
4、投稿人需同意其稿件一经采用,并由我公司支付稿费或奖金后,我公司即享有该稿件在任何时间、任何媒体进行发表、复制、发行、改编、使用等权利。
详情请咨询:0916-2294212 联系人:肖先生 王小姐
汉中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