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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栈道风景区征稿启事
发布人: 周文娟   发布日期:2015/2/10 10:54:26   查看次数:511 次

为了回馈广大游客,为关心石门栈道风景区的文艺、摄影爱好者搭建创作展示平台,进一步加强互动,推广石门栈道旅游文化,现面向征稿,启事如下:

一、稿件内容:主要内容正面宣传报道石门栈道风景区的文艺作品新闻、图片、视频

二、征稿时间:自2015年2月1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稿对象:陕西省范围内投稿人

四、稿件要求:文稿需条理清楚,无错字词;图片和视频要清晰完整,突出主题。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稿件电子版发送到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官方邮箱2779367001@qq.com),或登录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http://www.hzsmzd.com投稿。

    2实物投稿

稿件通过邮局或快递发送至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河东店镇石门栈道旅游公司  邮编:723003 

收信人:石门栈道风景区稿件审核组

六、发表媒体:

    稿件经我公司稿件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可在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发表,也可由投稿人自行寻找其他网站或刊物发表,投稿人投稿时需加以注明。

七、稿费及奖励:

1、在石门栈道风景区官方网站发表的稿件,每篇给予最高70元的稿费;

2、拟在其他网站或刊物发表的稿件须先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发回投稿人自行发表。我公司将根据发表媒体的影响力及稿件的字数不同,每篇给予最高800元的奖励。

、注意事项:

1、未经我公司稿件审核组审核通过的稿件,不计发稿费或奖金。

2、同一作者相同或相似的稿件在多个媒体发表的,按首次发表标准支付一次稿费或奖金

3、投稿人须确保稿件无任何侵权行为,否则,所有责任自负

4、投稿人同意其稿件一经采用,并由我公司支付稿费或奖金后,我公司即享有该稿件在任何时间、任何媒体进行发表、复制、发行、改编、使用等权利。

详情请咨询0916-2294212      联系人:肖先生  王小姐

 

汉中石门栈道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三日